安規與合規

美日歐三地安規對照:同一個產品,三套文件

OKROSS 歐可跨境 發布 2026.09.15 更新 2026.09.19 約 8 分鐘

台灣賣家最常問的一句話是:「我這個產品已經有 CE 了,美國跟日本能不能用?」

答案是不能,而且理由不是「標準比較嚴」那種模糊說法。CE、CPC、PSE 這三個東西,性質根本不一樣——一個是製造商自我宣告、一個是進口商簽發的法定證明、一個是日本境內事業者向主管機關完成屆出後才能標示的符號。它們不是同一件事的三個版本,是三件不同的事。

真正能共用的是測試數據。不能共用的是證書、責任主體和標籤。搞清楚這條界線,多市場的安規成本可以差一倍。

一張表看完三地

美國歐盟日本
主要制度CPSC/FCC/FDA 分權管理CE 各指令 + GPSR電氣用品安全法(PSE)、電波法、消安法
核心文件CPC(兒童產品)或 GCC(一般消費品)EU 合格聲明(DoC)+技術文件屆出+自主檢查紀錄;特定電氣用品另加適合性檢查證明
誰簽美國進口商或美國製造商法律上的製造商(品牌商通常就是)日本境內的屆出事業者
要不要第三方實驗室兒童產品必須用 CPSC 認可實驗室;一般消費品不強制多數指令可自我宣告;高風險項目才需公告機構菱形 PSE 必須由 METI 登錄檢查機構做適合性檢查;圓形 PSE 不必
境內要不要有人要(進口商)要(歐盟責任人)要(屆出事業者)
標誌無統一標誌;追蹤標籤為強制CE(僅限有專門指令的產品)菱形/圓形 PSE、技適、子供 PSC
語言英文銷售國語言日文

三個市場長得完全不一樣,但有一件事一模一樣:每個市場都要求境內有一個具名的法人承擔責任。 美國叫進口商、歐盟叫責任人、日本叫屆出事業者。台灣公司的名字和地址填不進這一欄,這是多數卡關的真正原因,不是測試不過。

「報告能不能通用」的正確答案

可以共用的是底層技術資料:

  • 完整 BOM、電路圖、PCB 圖、方塊圖
  • 關鍵零件證書(變壓器、電池芯、無線模組)
  • EMC/RF 原始測試數據
  • 鋰電池 UN38.3 報告與 Test Summary
  • RoHS/REACH 材料聲明

不能共用的是上層:

  • 證書本身。 FCC、RED、TELEC、PSE 是四套獨立制度,共享準備資料但不能互相取代。
  • 責任主體。 每個市場的具名法人不同,換市場就要換人。
  • 標籤與說明書。 語言、強制欄位、標誌圖形都不一樣。

所以正確的做法不是「先做美國,賣得動再補歐盟」,而是在送測之前就把目標市場全部列出來,讓實驗室規劃一次測試涵蓋多市場的共用部分。倒過來做,等美國測完再改 PCB 或天線,前面那套報告可能全部失效。

送測前要先凍結的東西:天線、PCB、電池、充電器、外殼材質、韌體版本。這幾樣任何一項在量產前改動,RF、EMC、安全、運輸與平台文件都可能要重來。

決策順序:先分類,再看市場

多數人把順序做反了——先問「要辦哪些認證」,然後買一套 FCC 加 UL 加 Prop 65。這樣做通常會同時發生兩件事:買了不需要的項目,漏掉真正管你的那一項。把順序擺正、一次規劃三地各要測什麼,就是多市場測試範圍規劃在做的事。

正確的順序是先把產品講清楚:

  1. 誰用?成人、兒童、寵物,還是專業人員
  2. 接觸什麼?食品、皮膚、眼睛、黏膜
  3. 宣稱什麼?治療、美容、抗菌、保健、安全防護
  4. 怎麼供電?市電、USB、電池,有沒有附充電器
  5. 有沒有無線?藍牙、Wi-Fi、RFID、遙控
  6. 有沒有電池?鋰電池、鈕扣電池、可不可更換
  7. 有沒有輻射?雷射、UV、紅外線
  8. 賣到哪些國家、哪些州

這八題答完,法規矩陣自己會浮出來。產品定義沒凍結就送測,是這個環節最貴的錯誤——測試樣品跟量產機不一致,報告就失去代表性。

2026 年的三個變化

美國:CPSC 證書電子申報(eFiling)

自 2026 年 7 月 8 日起,進口受 CPSC 管制的消費品,進口商必須在報關時以電子方式申報證書資料。從外貿區(FTZ)提領進入消費或倉儲的,延到 2027 年 1 月 8 日。

這條規定不適用於美國境內製造商,也沒有新增任何測試或認證義務——它改的是申報方式,不是合規門檻。但它把原本「被抽查才要拿出來」的證書,變成每一批進口都要先交資料。證書欄位不齊、實驗室資料對不上型號,會直接卡在報關。

日本:子供 PSC 標誌

日本把兒童產品拉進消費生活用製品安全法的管制,分兩批:

  •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設計給未滿 36 個月幼兒玩的玩具,須符合技術基準、標示年齡與使用注意,並加貼圓形子供 PSC 標誌才能販售。
  • 2026 年 7 月 8 日起:乳幼兒用床護欄與嬰兒推車納入管制。兩者有過渡期——床護欄到 2027 年 7 月 7 日、嬰兒推車到 2028 年 7 月 7 日,期間未貼標的舊品仍可販售。

⚠ 日本玩具協會的 ST 標誌是業界自願制度,不等同法定許可,有 ST 不代表符合子供 PSC。

歐盟:GPSR 已經是現行法

一般產品安全規則(GPSR,Regulation (EU) 2023/988)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適用。它管的是沒有被專門 CE 指令完整覆蓋的一般消費品——家居用品、配件、雜貨這一大類,過去很多台灣賣家認為「沒有 CE 就是不用管」,現在不成立了。

GPSR 最直接影響上架的一條是:商品頁本身必須顯示製造商與歐盟責任人的名稱與地址、產品識別資訊、以及適用的警語。這不是後台填一填就好,實體包裝上該有的法定資訊一樣要有。

三個市場都會踩的四個坑

一、拿工廠的證書當自己的。 ODM 換品牌、換型號、換外觀之後,原報告不一定還能代表你的產品。報告上的型號跟你 Listing 上的型號不一致,平台審核會退。

二、只有彩盒有標誌,產品本體沒有。 PSE 與 CE 都要求標示在規定的載體上。「彩盒印了」不能替代銘牌。

三、把物流商當責任主體。 報關行、VAT 代理、海外倉、FBA 都不會自動變成你的進口商或歐盟責任人。這件事要靠合約,不是靠猜。

四、變體只補一個 ASIN。 同一個 parent 下的不同顏色、不同尺寸,材質可能不同,測試涵蓋範圍要逐個確認。

安規出問題不會只停在下架——政策違規會計入帳戶狀況,處理不好會影響整個帳號。相關的判斷邏輯見〈亞馬遜帳號健康度怎麼看〉。

常見問題

CE、CPC、PSE 可以互相取代嗎?

不行。三者的法律性質不同:CE 是製造商依歐盟指令做的自我宣告,CPC 是美國進口商或製造商依 CPSC 認可實驗室的測試結果簽發的法定證明,PSE 是日本境內屆出事業者依電氣用品安全法完成程序後才能標示的符號。底層測試數據可以共用,證書和責任主體不能。

台灣公司可以當歐盟責任人嗎?

不行。歐盟責任人必須是設立在歐盟境內的經濟營運者,可以是歐盟製造商、進口商、授權代表,或符合條件的履約服務商。台灣的公司名稱與地址填不進這一欄。

沒有第三方實驗室報告,能不能自己簽證書?

要看市場與品類。美國一般消費品的 GCC 可以基於自己的測試或合理測試計畫簽發,不強制第三方實驗室;但兒童產品的 CPC 必須基於 CPSC 認可實驗室的測試結果,沒有例外空間(除非適用特定豁免,且要在證書上引用該豁免)。歐盟多數指令允許自我宣告,高風險類別才需要公告機構。日本的菱形 PSE 必須由 METI 登錄的檢查機構完成適合性檢查。

一次規劃三個市場會比較貴嗎?

總額會比只做一個市場高,但比「做完一個再做下一個」便宜。共用的技術資料只需要準備一次,實驗室排程也可以合併。真正的成本風險不在測試費,而在改版——先做完各國完整測試再改 PCB 或天線,等於全部重做。

產品改款之後,舊報告還能用嗎?

要看改了什麼。改顏色、改包裝通常影響小;改無線模組、天線、電池、充電器、塑膠材質或韌體,可能讓 RF、EMC、安全、運輸與平台資料同時失效。變更前先問實驗室,不要先量產再問。

安規費用大概怎麼抓?

沒有通用數字——同樣是「一個電子產品」,有沒有無線、有沒有鋰電池、是不是兒童產品,測試項目可以差好幾倍。比較實際的做法是先把上面那八個分類問題答完,拿著明確的產品定義去要報價,而不是拿產品名稱去問「這個要多少錢」。

下一步

三個市場各自的細節,分開看比較清楚:

至於貨怎麼進得去——進口人資格、清關文件與限制品,見〈跨境電商進口資格怎麼辦〉與〈跨境電商物流法規與須知〉。

安規這一段歐可做的是轉介與跟進:先幫你把產品分類與適用法規判斷清楚,再轉介到對應的檢測機構或驗證公司,過程中幫你盯文件與平台補件。測試與發證由檢測機構執行,費用由他們報。我們實際做哪些事、責任界線畫在哪,見〈產品安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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