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亞馬遜品牌註冊(Brand Registry)要的是商標,不是網站。沒有官網一樣註冊得過。
會有這個誤解,多半是因為申請過程中會被問到品牌的線上資訊,加上很多教學把「做品牌」的幾件事混在一起講。這篇把門檻和官網各自的位置分開。
品牌註冊實際卡的是什麼
門檻只有一個核心:一個有效或申請中的商標,而且要在您要賣的那個國家有效。美國站看美國商標,日本站看日本商標,台灣的商標在美國不算數。
- 有效或申請中的商標(多數賣家卡在這裡,不是卡在網站)
- 商標上的品牌名要與 Listing 上的品牌名一致
- 帳號要有品牌代表(Brand Representative)角色
商標本身要時間。台灣申請美國商標從送件到核准通常以年計,這也是為什麼品牌路線的建議一向是先送商標、再開發產品——等產品做好才想到商標,中間會空轉一段。
如果還沒有商標,亞馬遜有 IP Accelerator 可以在商標還在審查時提前取得部分品牌工具的存取權,但那是加速通道,不是免商標。
那官網在哪裡有用
官網不在品牌註冊的門檻上,但它在另外三件事上有位置。
一、站外流量要有地方落地
您開始投 Meta、TikTok、Google,或找網紅、跑展會之後,流量要去哪裡是個真問題。直接打到 Listing 可以,但買家只看得到一個商品;而且您留不下任何名單、做不了再行銷,廣告平台也拿不到足夠的轉換訊號去優化。這幾件事合起來,就是品牌官網要做的五件事。
二、買家與通路查證品牌時看到什麼
B2B 的採購、代理商、甚至一般買家在下單前會搜品牌名。搜出來只有亞馬遜的商品頁,和搜出來有一個講得清楚自己是誰的網站,是兩種印象。
三、獎金那條鏈的起點在商標,不在官網
要拿品牌推薦獎金,鏈條是:商標 → 品牌註冊 → 開通 Amazon Attribution → 註冊 BRB。官網不在這條鏈上。但獎金是按「站外帶進來的成交」算的,您得先有站外流量——而站外流量要有地方落地,這才是官網的角色。
品牌旗艦店(Brand Store)算不算官網
Brand Store 是亞馬遜站內的品牌頁,買家點 Listing 上的品牌名就會進去,可以陳列全品項。它確實很像一個品牌官方網站,而且品牌註冊後就能做。
差別在三件事:
| Brand Store | 自有官網 | |
|---|---|---|
| 位置 | 亞馬遜站內 | 自己的網域 |
| 資料 | 流量與名單留在亞馬遜 | 可裝自己的追蹤、留得下名單 |
| 內容 | 以商品陳列為主 | 品牌故事、B2B 詢問、內容行銷都放得下 |
結論是兩者不互斥。已經在做站外投放的品牌,通常兩個都要;只跑站內的,Brand Store 就夠了。
所以什麼時候該做官網
- 現在不用:流量全部來自亞馬遜站內,沒有站外投放計畫。
- 該做了:開始投站外廣告、找網紅、跑展會,或開始接到 B2B 詢問。
- 和商標無關:官網做或不做,都不影響品牌註冊過不過。
下一步
站外導流的追蹤怎麼設,見〈Amazon Attribution 怎麼設、怎麼看成效〉;導流能拿多少獎金、怎麼算,見〈品牌推薦獎金怎麼算〉。
官網要做成什麼樣、包含哪些東西、需要您準備什麼,見品牌官網建置。